招标信息

内电机车空调夏季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4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介绍

丰台机务段各型机车空调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维保工作。

1.1.2采购范围

本谈判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谈判为其中的:

A01 包

1.1.3服务完成期限: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1.4其他具体要求:检修标准执行原铁道部、国铁集团、国铁集团相关机车行业标准、规程、产品制造图纸要求、试验标准、清洁标准等,具体技术标准需满足《机车段修管理规则》(铁总运〔2014〕22号)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地区,必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维修或机车配件检修等内容;

(2)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汇率下等值的其他货币);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五家以上包保空调维修项目的检修证明。

(6)投标人须为招标人配属机车空调整机、配件原制造或大修厂家之一。

1.2.2财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二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2.3业绩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采购产品具有应用实例(新品除外)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1.2.4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1.2.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谈判。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个及2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件同时响应谈判。

1.3 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3.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响应物资。

1.3.2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4 保密要求

各方均应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5 拆包、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拆包响应。

供应商成交后,禁止分包或转包。

1.6 报价

供应商最终报价应为含税的单价和总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并标明增值税税率。

报价应包括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及各种税费等费用。且不得过分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

1.7 本项目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17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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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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