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团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登录后查看)3、项目名称:团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849966(万元)

6、最高限价:80.849966(万元)

7、采购需求:团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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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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