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略阳县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餐饮劳务及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第1、2、3包)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本略阳县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餐饮劳务及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略阳县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餐饮劳务、主副食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阳县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002)略阳县某部餐饮劳务服务项目(二次);
(003)略阳县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阳县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根据部队相关规定,投标人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略阳县某部餐饮劳务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军队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根据部队相关规定,投标人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略阳县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军队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根据部队相关规定,投标人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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