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激光切割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4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采购竞争性谈判

1.2采购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物资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用激光切割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包件名称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01激光切割机

1

激光切割机

 

1

2.2交货期:2024年5月。

2.3交货地点:河南省荥阳市高河村。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实收资本不得为零,如在本财务年度实收资本存在变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份2020年至今同类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供应商能满足交货期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4.2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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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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