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提升服务项目(第二次)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4-JC007-2

项目名称:南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提升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000.00 元

最高限价:16731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丰购2024F001120550 南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1 169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提供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的数据维护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按以下内容提供: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自证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无违记录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特别提醒:1.响应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响应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十、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0:00 至 2024年04月30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