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泵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混凝土泵车泵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年

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

序号

泵车类型

最高限价(单价)

1

汽泵

17.5元/㎥

2

车载泵

13元/㎥

注:1.本项目报价按泵车类型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评审价=汽泵单价*80%+车载泵单价*2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采购人所需混凝土泵车泵送服务项目,供应商提供符合运营条件的混凝土泵车,配备具有合法驾驶资质的驾驶员,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混凝土泵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 车辆:

(1)汽泵:谈判供应商可以用于采购人项目的混凝土泵送的汽泵不少于5台,其中臂架≥60米汽泵不少于2台,若车辆登记在供应商名下,须提供泵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险保单复印件;若车辆非登记在供应商名下,须提供泵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险保单复印件,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车载泵:谈判供应商可以用于采购人项目的混凝土车载泵不少于1台(若车辆登记在供应商名下,须提供泵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险保单复印件;若车辆非登记在供应商名下,须提供泵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险保单复印件,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8.2驾驶员:

谈判供应商配备的驾驶员、泵车工(可为同一人)持有有效的证书,驾驶员须具有驾驶员上岗证(提供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泵车工须具备操作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泵车工操作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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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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