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23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5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单位作为备选供应商。配送范围包括支队部和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内容包括为支队部和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食堂所需粮油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果类等物品。
支队部地址:上城区
下辖8个路面执勤大队地址如下:
一大队临安区玲珑街道雅园村
二大队萧山区宁围街道通惠路
三大队建德市杨村桥镇
四大队余杭区仙宅村仙宅收费站
五大队杭州西湖区之浦路700号
六大队杭州绕城高速下沙收费站
七大队淳安千岛湖汪宅收费站
八大队桐庐横村镇临金高速横村收费站
供货期内采购各类食品约455万元(其中米、面类、油约50万元、调味品类约35万元、肉类约120万元、水产类约60万元、蔬菜类约110万元、水果类约30万元、禽蛋类约50万元)。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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