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覆工程施工(项目名称),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以苏锡通行审备(20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约人民币4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5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5月,竣工日期: 2024年 7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并配合总包完成消防和规建局的相关验收工作。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执行

(6)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则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7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9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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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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