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第1组(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第1组一标段、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项目名称)已由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以东发改批2023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

2.2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涉及杨桥镇东烟村;石湾镇上桥村、兴源村;霞流镇大村湾村、鸿霞村、鑫霞村、新拜朝村;南湾乡合江村、松源村。共计4个乡镇9个村。

2.3 建设规模: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万亩,项目实施地点共4个乡镇9个村,分别是杨桥镇东烟村;石湾镇上桥村、兴源村;霞 流镇大村湾村、鸿霞村、鑫霞村、新拜朝村;南湾乡合江村、松源村。防渗加固山塘43座,修建堰 坝5座,修建电灌站2座,衬砌渠道33.22公里。共计投入国债资金23674431.91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灌溉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工程上限值以衡东县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具体如下:

标段一:4744862.17元、标段二:4608592.57元 、标段三:3470196.37元、标段四:3094692.65元、标段五:4463461.70元、标段六:3292626.45元。

2.4.3总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项目分为2组6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就此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多标段投标,中标标段确定方法”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04月23日~2024年05月16日09:00止 (北京时间)下载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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