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丙三十二路、丙三十三路、乙八街路灯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丙三十二路、丙三十三路、乙八街路灯电源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丙三十二路、丙三十三路、乙八街路灯电源工程,新建路灯箱变200kVA4台;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区域;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6155002.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