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凤县2023年惠家坪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DF-2024024

项目名称:丹凤县2023年惠家坪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3年惠家坪污水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单户式污水处理设施

30(个)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4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3年惠家坪污水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3年惠家坪污水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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