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第三方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漯河地区)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第三方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漯河地区)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漯河地区是我公司主要市场之一,销售产品为东北、西北、华北、西南地区中石油石化企业生产的塑料、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上述产品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运达。现拟在河南省漯河地区设立中心库房1座,采用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2.2.2货物品种、数量:主要为塑料、橡胶、化纤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化品)。货物入库暂估量,详见表1。

2.2.3各种运输方式货物到达比例:详见表1。

表1-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序号

项目地点

库房

库容保障最低面积

入库量
暂估

招标人

招标人客户

单位:平方米

单位:万吨

1

漯河

1家仓库

2000

1000

6.3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标段划分:

1个标段:河南省漯河市新增中心库房1个,预计项目金额327万元(按出入库平均费用52元/吨估算、总入库量6.3万吨估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必须拥有丙类仓储资质,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防火等级不低于丙级;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为封闭库房,所处环境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各地区中心库用于该项目的最低库容面积要求,详见表1,预留储备库容以便于调节,同时为招标人的客户提供货权转移后的静态仓储库容,详见表1;库房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库房能够接卸铁路到达货物。

3.4 投标人应准备好用于该项目管理服务团队和装卸人员,满足招标人仓储管理和接卸到达货物的需要。投标人应与装卸队或装卸人员建立稳定的合同或劳动关系。叉车驾驶员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投标人应与叉车驾驶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内(登录后查看)报名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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