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公共服务大厅内部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本招标项目永安镇公共服务大厅内部装修项目已由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安镇中心社区一组镇院内政府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1372.56平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99.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6.7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作为垫江县永安镇公共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的补充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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