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玻璃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3项目编号:KTZBG-2024061
项目名称: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玻璃瓶采购
预算金额:547.2122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47.2122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只) |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
最高限价(不含税)
|
主要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额(元) |
1 |
1-1 |
415ml玻璃瓶(白料) |
3666432 |
0.54元/只 |
1979873.28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4720 |
1-2 |
500ml玻璃瓶(白料) |
6021120 |
0.58元/只 |
3492249.6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资格承诺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资格承诺函”);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资格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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