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西部(重庆)科学城数字产业基地一期建设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仅适用于科学城项目。本项目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固定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货、安装(不含喷嘴安装)、调试、质保等,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备注

1

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

120L//4.2MPa外贮压

5700.00

 

2

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

90L//4.2MPa外贮压

5586.00

 

3

动力驱动瓶组

70L

2337.00

 

4

动力驱动瓶组

80L

3095.68

 

5

驱动气体瓶组

10L

1710.00

 

6

驱动气体瓶组

7L

1544.25

 

7

驱动气体瓶组

4L

795.15

 

8

支架

各型

826.50

 

9

七氟丙烷灭火剂

HFC-227ea

kg

72.20

 

10

控制气路

Φ8x1

m

188.10

 

11

集流管

DN100

456.00

 

12

集流管

DN125

615.60

 

13

集流管

DN150

763.80

 

14

高压软管

DN40

274.55

 

15

高压软管

DN25

142.50

 

16

液体单向阀

DN40

444.60

 

17

气体单向阀

 

78.85

 

18

选择阀

DN80

2282.85

 

19

选择阀

DN100

3437.10

 

20

选择阀

DN125

 

4066.00

 

21

选择阀

DN150

4947.60

 

22

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

 

154.85

 

23

低泄高封阀

 

108.30

 

24

信号反馈装置

 

97.85

 

25

喷嘴

DN40

105.45

不含安装

26

喷嘴

DN50

116.85

不含安装

27

钢瓶压力远程监控装置(含数显压力表、PLC扩展板)

 

瓶组

1567.50

 

28

信号器三通(螺纹)

DN65

63.15

 

29

信号器三通(螺纹)

DN80

84.47

 

30

信号器三通(螺纹)

DN100

154.06

 

31

信号器三通(螺纹)

DN125

449.72

 

32

信号器三通(螺纹)

DN150

720.84

 

33

挡流罩

DN40

371.68

 

34

气路三通

DN6

7.65

 

35

气路直通

DN6

7.65

 

36

气路弯头

DN6

9.25

 

37

集流管L(连接)

DN100

m

130.33

 

38

集流管L(连接)

DN150

m

293.65

 

39

集流管法兰

DN100

398.23

 

40

集流管法兰

DN125

435.24

 

41

集流管法兰

DN150

595.73

 

42

集流管F(分流)

DN65

接口

78.84

 

43

集流管F(分流)

DN80

接口

98.55

 

44

集流管F(分流)

DN100

接口

123.50

 

45

集流管F(分流)

DN125

接口

172.57

 

46

集流管F(分流)

DN150

接口

241.35

 

47

钢瓶间标识牌

 

176.99

 

48

系统铭牌

 

176.99

 

49

灭火区域指示牌(选择阀)

 

17.70

 

50

灭火区域指示牌(启动瓶)

 

17.70

 

51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单柜)

40L

3100.09

 

52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单柜)

70L

3312.65

 

53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单柜)

90L

3685.05

 

54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单柜)

120L

4302.55

 

55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单柜)

150L

5672.34

 

说明:

(1)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504万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产品名称:消防设备。

(3)框架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本项目涉及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本项目涉及的 ]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 本项目涉及的 ]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到货时间及地点: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 30 ]日内送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登录后查看)

1.2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招标内容”,投标人在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基础上对所有投标产品统一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100.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安装资质要求:

(1)投标人自行安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安装单位安装的,安装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安装单位安装的双方盖章的委托协议/委托意向书等证明材料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气体灭火设备的销售或销售含安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注:

A、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C、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中除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120L//4.2MPa外贮压和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90L//4.2MPa外贮压外的所有瓶组、灭火剂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上须有CMA或CNAS标志)扫描件;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120L//4.2MPa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90L//4.2MPa外贮压须提供有效的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如灭火剂为外购,则灭火剂可提供灭火剂制造厂家的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购买灭火剂的合同或购买灭火剂的发票扫描件,且合同或发票的主体名称须为投标人和灭火剂制造厂家,并承诺本次投标产品使用该灭火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8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安装单位安装必须为本项目安装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9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0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