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机务段采购制作集宁派班室企业文化宣传标语、标识及室内文化造型的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机务段采购制作集宁派班室企业文化宣传标语、标识及室内文化造型的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呼和浩特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机务段采购制作集宁派班室企业文化宣传标语、标识及室内文化造型的购公告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企业文化宣传标语、标识及室内文化造型、制品。1.制作的宣传文化标语、标识、造型、制品基本性能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典型数据值。必须满足我单位生产实际要求。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①所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②对批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以次充好的,停止该供应商供应产品的供应使用并追究法律责任。③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原因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④乙方保证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⑤不能按时供货的纳入供应商评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报价。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7:00至2024年4月28日09: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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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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