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CG2024000189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服务     3.预算金额(单位:元):252000.00     4.最高限价(单位:元):无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参与投标的则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同时提供考核有效期内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备查:①如为分所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其总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需明确总所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③如为分所参与投标且律师事务所设有多个分所的,只允许一个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服务机构及参与项目服务团队的律师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均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纪律处罚(在《服务机构及团队未受到纪律处罚的承诺函》中声明)。 

 注:

(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5月07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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