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政府石碌镇保梅村生产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3
项目名称:石碌镇保梅村生产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633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633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4 投标人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9本项目接不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