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文旅集团贺兰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擎天柱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项目名称:银川文旅集团贺兰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擎天柱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0000元/年;580000.00元/两年;

最高限价(元):290000元/年;580000.00元/两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一个标段

擎天柱广告宣传服务

1

银川文旅集团贺兰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擎天柱广告宣传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90000元/年;580000.00元/两年

 

数量合计

1

290000元/年;580000.00元/两年

合同履行期限:此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22日至202404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