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约有400具油罐需要标定,两个中标单位标定数量大约各为200具,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标定方法为容量比较法,估算金额为88万元。加油站油罐容量大部分为30立方,部分加油站有少量20立方、25立方、40立方及50立方等容量油罐,投标人油罐标定报价统一,报价不区分油罐容量大小。依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每具加油站油罐标定费用限2200元/具,包含人工费、差旅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实际发生费用以最终标罐数量结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5交付时间: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且加油站具备标定环境后10日内标罐完毕,标罐完毕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油罐容积表》(毫米表)(盖章电子版)。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2.7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采用容量比较法标定,从零液位开始标定,标定最高容量不能低于总罐容的90%,油罐容积表不确定度不大于±0.2% 。

(2)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容积表准确度若超过±0.2%,给予免费修订或重新标定。

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公告不足3家时,招标人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将改为竞争性谈判形式选商,由招标人重新决定选商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检定设备所配备的电器部件(如泵、电子温度计、手电)要有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经核实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5)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其他要求: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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