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分公司及中石化(天津)阀门控制器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分公司及中石化(天津)阀门控制器框架招标(WZ20240522-3817-430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阀门控制器及环网总线中继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控制阀执行机构附件

3.00

包1-阀门控制器及环网总线中继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应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包括阀门控制器、总线中继器等与国储库、商储库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情况完美匹配随意替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标准产品,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3.1.10 本次招标物资总线阀门环网通信控制器为通用型,应支持标准通信协议的总线电动执行机构的通信控制(应至少支持技术要求中“表5-1”清单中总线式电动执行机构的控制,应满足技术要求的星号条款,但不限于此);应支持不同品牌电动执行机构在同一个环网上可靠通信,并能够实现归一化数据接口。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线阀门环网通信控制器与不同厂家总线式电动执行机构的通信应经过工业应用验证,或与电动执行机构厂家经过联合测试,或在工厂经过试验验证,以上验证或测试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线阀门环网通信控制器具有国储库、商储库等油气储运库同等工况下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少于5个的业绩,其中至少包括2个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规格书中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3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复印件不得涂改(价格可隐去)。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书,若供货产品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招标人保留退货的权利。

3.1.12 投标人应承诺:4、在招标人选用设备适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在质保期内产品因投标人设计、制造质量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人应免费为招标人更换或者修理设备零件,如因此而造成招标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对其予以赔偿。5、投标人应从系统长周期运行的角度来统筹设计、选择、制造、供应设备,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利用目前最适当的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对现场安装、维修、检查,投标人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持能力。

3.1.13 投标人应承诺:1、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行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规格书的要求。2、产品所有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全新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3、招标人使用时发生性能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和运输中出现问题,投标人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3.1.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 8:00时至2024年4月28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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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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