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XC商用密码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231.招标条件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XC商用密码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BFZBD0000650ZX0003。
2.2 项目概况: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三同步一评估”)。在内蒙古各盟市建设的天翼云XC云为客户提供云平台、云电脑等云化资源服务,需要符合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为满足内蒙古各盟市天翼云XC云平台及云电脑系统密码服务能力需求,启动本次采购。
2.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商用密码软硬件产品,须将产品配送至12个盟市指定地点,并对商用密码软硬件产品进行集成、联调、测试。产品及预估数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形态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XC SSL VPN安全网关 |
硬件 |
台 |
50 |
2 |
XC服务器密码机 |
硬件 |
台 |
50 |
3 |
XC智能密码钥匙U-Key |
硬件 |
套 |
500 |
4 |
XC国密浏览器 |
软件 |
套 |
250 |
2.2.2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在到货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密码产品(软硬件)的集成和调试工作。
2.2.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 交货地点:12个盟市指定地点。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180天。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内蒙古自治区。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含税917.8425万元。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9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申请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1.3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合同/框架协议累计金额≥100万元的商用密码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下列产品之一:密码机、VPN、密码工具、国密浏览器。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订单/结算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3.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不可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3.1.5申请人不得存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申请人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3.3.3申请人所投产品须具备以下证明:
(1)XC SSL VPN安全网关:须具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天翼云产品兼容互认证明(天翼云电脑)(提供证书复印件);
(2)XC服务器密码机:①须具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天翼云产品兼容互认证明(天翼云混合云云管平台);②须具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天翼云产品兼容互认证明(天翼云电脑)(提供证书复印件);
3.3.4投标产品应符合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性能规格 |
1 |
XC SSL VPN安全网关 |
新建连接数≥3000次/秒; 密文吞吐量≥1500Mbps;最大并发用户数≥50000 注: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手册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2 |
XC服务器密码机 |
对称密钥存储容量:≥2000个;非对称密钥存储容量:≥1000对; SM2密钥对产生速率:≥3300对/秒;SM2签名速率:≥4000次/秒;SM2验签速率:≥1800次/秒; SM3计算Hash速率:≥640Mbps; SM1加解密速率:≥800Mbps;SM4加解密速率:≥800Mbps 注: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手册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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