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二常压装置电脱盐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3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二常压装置电脱盐系统(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4-WZ-0102-R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二常压装置电脱盐系统(二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脱盐系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二常压装置电脱盐系统采购。
2.2招标范围:二常压装置电脱盐系统。
2.3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人民币。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5交货期: 详细设计完成后,2个月内到达现场。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
2.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以实际签订为准。
2.10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2.11其他:本项目新增一级电脱盐系统为第一级电脱盐,装置现有的两级高速电脱盐为第二级和第三级,应与现有两级高速电脱盐系统深度融合,保证整个电脱盐系统运行的协调性。
为保证新增一级电脱盐系统的良好脱盐效果,且受现有场地空间限制,电脱盐罐(本项目供货范围不含电脱盐罐)尺寸为:直径4400mm,长度26000mm;采用的技术路线为智能控制高速电脱盐技术,新增的一级电脱盐系统单级能耗≤0.15kwh/吨原油。
中标人必须进行电脱盐系统的设计并编写详细的改造方案,经招标方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后中标人必须编制完善的竣工资料、出具合格的系统空载试验报告,并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质保等全面负责。
中标人负责指导罐内件的安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    业绩要求:
3.2.1.统计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业绩数量下限:600万吨/年及以上加工规模常减压装置,1台(套)智能控制高速电脱盐系统供货业绩;任何业绩造假及运行存在不良情况的业绩均会被否决投标,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应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如合同无法体现,提供相应技术协议);
3.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签订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对应发票及交工图纸等,应包括能够体现所供常减压装置电脱盐系统的相关参数的名称、型号或规格、使用装置、用户名称及联系人等。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质量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质、业绩等不能共享。
3.6.3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4-23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4-30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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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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