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一至十二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4)0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泾源县大湾乡,黄花乡,新民乡,兴盛乡,泾河源镇,六盘山镇,香水镇,沙塘林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面积25000亩。(1)人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面积15000亩。其中:大湾乡3475.1亩,黄花乡681.1亩,新民451.1亩,兴盛乡1345.4亩,泾河源镇1340.6亩,六盘山镇5260亩,香水镇2446.7亩。(2)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10000亩。其中:大湾乡2964.8亩,黄花乡1241.1亩,兴盛乡90.7亩,泾河源镇2555亩,六盘山镇1500.9亩,香水镇1441亩,沙塘林场206.5亩。(3)林业生产道路建设:修建临时作业道路40.91千米。

2.3工期和养护期工期:工期365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2年 。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两个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2024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二标段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24时00分,在(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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