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天技术研发中心及仓储电力器材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3

齐天技术研发中心及仓储电力器材厂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天技术研发中心及仓储电力器材厂房项目 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备【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齐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齐天技术研发中心及仓储电力器材厂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14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1.0。一期建设一栋四层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4120平方,一栋仓库,建筑面积约1230平方,水泵房约350平方及门卫室约14平方。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4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②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⑥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⑦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 1%的,扣减 0.2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 1%的,扣减 0.1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①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5.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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