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入厂煤全自动制样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入厂煤全自动制样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入厂煤全自动制样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华能汕头电厂入厂煤全自动制样设备,具体包括全自动制样机1套、电源系统1套、煤样瓶自动传输系统1套;与现有采样机的连接系统2套;包含所有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含有自动采样机及全自动制样机供货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5月19日23时59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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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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