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华晟光伏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华晟光伏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华晟光伏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2-

1.4 招标人: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华晟光伏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EEGZ0008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EEGZ0008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大潜山路与南溪路交叉口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大潜山路与南溪路交叉口,拟利用合肥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组件车间2/3半面、及南侧光伏围墙作为场地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7.08MWp (项目备案容量5.9MW(交流),实际交流装机5.9MW,直流装机容量:7.08MWp,并网方式:10KV,),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方式,发电方式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1298.0万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华晟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甲供685Wp、695Wp、705Wp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硅组件),一期项目总容量约6.83MWp、土建及安装施工(含厂房荷载评估及加固、视频监控安装、智慧能源显示屏、计量表安装、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相关工作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规模2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2024年05月15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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