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张圩能源经营合规性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3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张圩能源经营合规性审计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 采购范围:主要包含张圩能源2023年度所有业务经营合规性审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和任务书。

2.3 服务期要求:3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16万元,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15.2万元),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要求 。

3. 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9月-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9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财务审计或内控合规审计或经营管理审计等类似项目业绩。

注:1)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认定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合同委托单位、时间、金额、合同内容等磋商文件所需要的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若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委托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 4 月 23 日至2024年 4 月 29 日;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 月 7 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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