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县大安乡龙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县大安乡龙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蒸发改(2023)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水利项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县大安乡龙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闸室段拆除扩建;(2)更换原闸门及启闭设备;(3)拆除重建上游铺盖;(4)重建水闸下游消力池、海漫;(5)拆除重建水闸上、下游翼墙;(6)对水闸下游河道岸坡采用浆砌石护坡处理;(7)新建管理用房;(8)新建水位观测、渗流观测、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等安全监测设施。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衡阳县大安乡龙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工程。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
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4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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