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鸡工勃利路桥工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鸡工勃利路桥工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鸡工勃利路桥工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2项目编号:TFFB-JZ2024015;

2.3项目概况:(1)鸡工勃利路桥工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拆除既有燃煤锅炉,新设 1 套装机容量为 40KW 的正温度电磁感应变电流锅炉,新设循环泵变频装置,锅炉房内循环泵、稳压补水等附属设施更换。新设排污系统。新设电力外线及电力增容,电源引自市电,锅炉房新设室内动力配电箱。锅炉房值守无人化改造等。 

2.4服务期限(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建设地点:勃利路桥工区;

2.6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要提供三年内(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信誉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确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备案截图为准;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5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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