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七冶陕西分公司汉中市两院一中心项目(地块C)吊篮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3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ZLP630型 吊篮   70台。

1.2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两院一中心项目部

1.3暂定租赁期:5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篮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30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