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泉州市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项目四期工程(室外景观工程)NEW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项目四期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08]201号及泉发改审[2012]66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宝花苑四期位于桃花山上,宝秀小区西北侧,西临昌盛路,项目由两幅地块组成,地块中间横穿东宝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安投资约7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外总体工程、绿化种植、养护工程及室外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适用于三级资质,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规定,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为696.5903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6590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中标人无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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