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安县赣江河道砂石开采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WR20240301-1

  项目名称:吉安县赣江河道砂石开采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单价招标):15.33元/吨(含税)

  采购需求:

进场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JC2024--48

吉安县赣江河道砂石开采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5.33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 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本项目为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如本项目服务为小微企业承接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有《水路运输许可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佐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