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第十三期)招募-招募公告

2024-04-23
1.招募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政法公安生态原子能力业务发展及落地,招募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入本次招募方向的合格供应商,共同为公司发展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软件应用、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1.2招募内容及包件划分情况

序号

包件号-业务名称

原子能力采购内容

1

包件1-智慧反诈

96110翼安反诈视频通话劝阻能力

96110翼安反诈APP派单上门劝阻能力

反诈大模型在线文本自主咨询

反诈大模型坐席客服助手

2

包件2-公安视频实战

疑似办公场所识别

疑似涉毒窝点识别

疑似涉黄窝点识别

疑似涉赌窝点识别

基层社会治理-青少年主题布控应用

基层社会治理-出租屋管理布控应用

基层社会治理-酒店布控应用

3

包件3-应急单元

最小应急单元-AI告警组件

4

包件4-智慧交管

12123语音云呼叫平台

12123交管视频快处

5

包件5-基层法治

智慧司法-多元化法治智能应用

基层法治服务-基层法治高质量发展应用

6

包件6-融合消息平台

融合消息平台

7

包件7-情报指挥

智慧新搜索

1.3本次招募共划分为【7】个包件,具体划分情况详见上表,各包件入选人数量均为【1】个,本次招募不限制申请人参与的包件数量,允许申请人同时入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4各包件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募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合作期限:合作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原子能力上架:入选的供应商在收到入选通知书之日起须配合招募人完成原子能力平台上架,并遵守原子能力平台服务条款、规则、政策等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包件1-包件7)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4)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承接与本包件IT业务相关的业绩】)。

2.2包件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入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募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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