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 (海关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01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关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7月,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设立,是福建省第6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也是福建首个空港综合保税区,位于福州新区临空经济产业片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北侧,总规划面积1.83平方公里,首期封关范围约0.7平方公里。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主要发展保税物流、国际贸易、保税维修检测、保税展览等业务,建成连接海峡两岸的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服务福建及周边省份发展的保税物流网络枢纽和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保税产业基地,将为航空城航空业发展再注活力。依法建设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是以保税区口岸、保税港的监管办法为指导,以有效监管、高效运行为基本目标。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的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海关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的公开招标。包含软件系统、硬件集成系统、智能卡口系统、海关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楼内安防系统、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海关信息化系统的设备采购与安装。

2.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且项目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60日内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连续无故障试运行30日结束并通过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测试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进行最终验收,并在30日完成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三年。

2.4 交付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现阶段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产,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其他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含当日)前3年内承接过1项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23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28日12时00分00秒,通过(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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