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一炼钢1#板坯辊式电磁搅拌器系统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炼钢厂一炼钢1#板坯辊式电磁搅拌器系统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配置一套辊式电磁搅拌及电源控制系统。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采购并安装一套2对(4根)辊式电磁搅拌器,电磁搅拌采用水直冷(铜扁线绕组)的冷却形式。

(2)电磁搅拌电气系统,实现上位计算机可对系统实现监控及控制。

(3)对电气室进行详细设计并装修。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拆除改造、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验收合格、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其中每次分段停产施工时间为8个小时。

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施工完成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封顶。

2.5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资质:

(1)能够完成本项的电磁搅拌厂家或集成商;(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不低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一项电磁搅拌器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业绩的相关内容、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备机电或冶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厂家(或集成商)与施工单位2家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节假日照常),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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