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金山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4-04-23本招标项目甘谷县金山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甘谷县农业农村局以谷农发【202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谷县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和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谷县金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甘谷县金山镇镇区、水家岔村和米谷川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金山镇产业路建设:镇区产业混凝土路面5911.31㎡;透水砖路面7207.71㎡,排水管网共计920m;小挡墙72m;大挡墙37.2m;混凝土道牙石3877.38m。2、水家岔村灌溉渠道整理:水家岔村灌溉水渠堤岸加固781m;产业混凝土路面 23250.85㎡;人行混凝土路面3683.47㎡;排水边沟 2250m;排水明沟950m;混凝土栏杆766.2m;大挡墙42.58 m。3、米谷川村农业产业园建设:米谷川村混凝土路面611.59㎡;配套灌溉水渠及高位水池;单栋大棚18个,占地10791㎡;连栋大棚2个,占地4004㎡。
2.3 计划工期: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9月22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4投资总额:总投资2091.0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818.33万元。
2.5 招标范围: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申请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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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 |
获取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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