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信息通信器材)的招标公告
2024-04-23
预算金额(元):11597779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4559776.00 , 标包2:7341600.00 , 标包3:17629144.00 , 标包4:18312761.00 , 标包5:10303663.00 , 标包6:9841332.00 , 标包7:8190000.00 , 标包8:13358800.00 , 标包9:9998967.00 , 标包10:6441747.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1包
数量: 11
预算金额(元): 14559776.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专业任务无人机B,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2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34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指挥视频终端、音视频布控球、5G单兵图传,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3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629144.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侦查无人机、水下摄像机,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4包
数量: 23
预算金额(元): 18312761.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无人机C(含功能模块),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5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303663.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消防员单兵图侦系统、背负式可视系统、无线中继台,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6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841332.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卫星电话、卫星便携站、北斗有源终端,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7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1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水下无线通信系统、人员跟踪管理套装,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8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35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手持电台,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9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998967.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公网集群对讲机、窄带自组网电台、便携指挥箱,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10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441747.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防水定位对讲机、骨传导通话装置(A款)、骨传导通话装置(B款),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2: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3: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4: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5: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6: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7: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8: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9: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 标包10: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标供应商函告采购人友好协商。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 标项10: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标项7:
无
标项8:
无
标项9:
无
标项10: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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