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沂源经济开发区园区村棚改项目经理部(室内门、防火门)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9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详细地址)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沂源经济开发区园区村棚改项目经理部。

2.2工程描述:沂源经济开发区园区村棚改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东悦庄村晨光路西侧张良社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包括16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3.38万平方,地上层数为9层、11层,标准层层高为2.9米,主体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外墙保温层为FS复合保温一体板,装饰面层为真石漆。楼栋为14#、15#、24#-37#楼16栋住宅,A1-A2商业,G1楼、G2楼两栋公建。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具有报价产品铁路、公路、市政、房建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报价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8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或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授权函。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16:00至2024年04月23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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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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