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蕲春县人民医院影像归档和通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CSJ-1-2024-04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0676

(三)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影像归档和通讯系统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预算金额(万元):180

(六)最高限价(万元):180

(七)采购需求:蕲春县人民医院影像归档和通讯系统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八)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十一)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十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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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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