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核准证文号:昌州发改工〔2023〕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20%、80%,招标人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2.2建设规模:新建1座220kV汇集站。本期规划安装4台容量为24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新建4回220kV主变进线间隔及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预留3回220kV线路出线间隔安装位置;本期新建4回110kV主变进线间隔及1回110千伏出线间隔,预留3回110kV线路出线间隔安装位置;35kV侧采用按主变划分的扩大单元接线,每台主变35千伏侧设2段35千伏母线组成的扩大单元;本项目配套建设100MW/200MWh储能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22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220kV汇集站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甲供设备)、建安工程施工等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储能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全站调试(含交接试验、储能涉网试验、升压站涉网试验、电气特殊项目试验、分系统调试等所有调试内容)、场内道路、防雷接地工程、汇集站相关证照手续办理、验收、并网手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4座及以上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变电站(220kV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座及以上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变电站(220kV及以上)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完)工或投产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社保缴存证明和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和竣(完)工或投产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注意事项:
3.7.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7.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7.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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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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