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2024-2025年三剂计划化工一部用醋酸钠(又名乙酸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2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的化工一部用醋酸钠(又名乙酸钠),醋酸钠用作新建20万吨/年ABS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开工生化部分污泥驯化用的培养液,在生化池初期污泥驯化过程中碳源不足时,定期定量加入醋酸钠溶液。

本次招标货物为:醋酸钠,数量12吨,

最高限价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要求:产品采用25Kg/袋小包装(详见技术要求),外包装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能防雨、防潮,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产品标识不被破坏。产品外包装标识清晰,标识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厂址、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净重等。贮存于阴凉、干燥处。

付款结算:首次使用的产品,首次付款需化工一部试用总结报告,按照实际使用数量结款,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以本月实际出库量为结算数量。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

售后服务:醋酸钠出现问题时,应买方要求,卖方负责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48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2、使用单位:化工一部

3、(登录后查看)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醋酸钠

≥58%

12

 

醋酸钠规格及标准要求符合《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使用乙酸钠采购技术要求》。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3.1、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3.2、对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使用的产品,要进行装置使用验证,买、卖双方共同制定方案,共同见证,由双方负责出具使用报告,满足需求后按合同执行。若不满足使用要求,使用量不予付款。

3.3、卖方产品首次成交后,一周之内向大庆石化公司提供资质文件并与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进行技术交流,在谈判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3.4、首次到货的中标产品,需中标人按照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的指标要求。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已入网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生产商须提供:

4.1.1营业执照;

4.1.2提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将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真伪http://cx.cnca.cn/);

4.2、贸易商须提供:

4.2.1营业执照;

4.2.2按上述第1条提供采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

4.3、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4: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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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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