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阜宁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专项验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4年度阜宁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专项验收服务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采购需求:2024年度阜宁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对县内建设工程消防图纸技术审查和消防专项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等。中标人出具的图纸审查意见、验收方案及验收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同时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查验。主要为:

(1)消防图纸【包含但不仅限于总平面图、建筑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电气图、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图、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图、热能动力图等】技术审查,并由中标人以单位的名义出具图纸审查意见;

(2)消防专项验收(包括建设工程中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或警报装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防火分隔组成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等全部消防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按照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查的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并由中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周期为12个月,按具体建设项目分次技术审查及验收;当采购人通知进行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时,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配合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技术审查)报告(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性意见)。项目实施期间,如有需求,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两名项目组人员驻场办公(其中一名为项目负责人,另一名需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受采购人委托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日常考勤考核由采购人实施,并由采购人明确工作内容,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2024年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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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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