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2023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2本招标项目彭水县2023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2023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3〕1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彭水县城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改造、维护排水(雨水)管网约8993.4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约20714.5立方米、拆除管道约469米,新建DN100~DN800管道约7580.48米、排水沟约288米,新建雨污水井约387个、雨水口约52个、排出口约2个,清淤DN100~DN800管道约1125米,路面恢复工程约8078.02平方米及绿化植被破除、恢复等相关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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