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浦北壮岭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公告

2024-04-2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浦北壮岭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浦北壮岭风电项目拟建150MW风电容量,场址位于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乐民镇、寨圩镇一带山脊区域,场址距浦北县城公路里程约 46km,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09°34′38″,北纬 22°38′08″。 场址面积约为62km2,场址内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海拔约 200m~600m,山顶植被以荒草和低矮灌木为主,场址内主要分布有壮岭、大山岭、菩娇岭、天王岭等四条较为连续的山脊,山脊海拔落差相对较小。
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前开工,计划2024年8月30日前工程竣工具备倒送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规模:从新建的220kV壮岭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华能浦北牛景岭升压站,线路路径长约29km,导线截面采用2*300mm,新建铁塔80基,在对侧升压站扩建220kV间隔一个,具体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架空线路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工程、杆塔组立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附件安装工程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工程、光缆架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等工程,包含送出线路工程配套的环水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
(2)间隔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含土建、电气一二次设备、通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手续办理、投运等。
(3)施工辅助工程:负责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及征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敏感性因素排查、林地、土地、四证一书、送出工程核准等相关手续,线路水保、环保批复、监理监测、验收备案;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并网等相关手续;负责永久、临时用林用地手续办理工作。承担因手续办理滞后、施工原因等发生的索赔、行政处罚等所有风险及费用。
(4)临时占用土地费用、青苗补偿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场内道路、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线路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永临征地协调、手续办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招标方仅负责永久占用土地费用(塔基所占土地或林地为永久占地)及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用(包含含塔基基础围成的矩形面积区域内的临时占地林地、土地费用(含青苗补偿费用),其余所有相关费用及协调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5)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6)以上招标未列,但根据工程惯例和投标人经验,应包含在内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含在合同总价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至少具有3个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需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聘任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近4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个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复印件或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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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