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2024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项目

1项

人民币4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报告验收通过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4月 28 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0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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