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年度反光镜采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年度反光镜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司各项目反光镜(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各项目中使用的通用反光镜(项目)进行的年度协议价招标。招标数量为预估年度使用数量(仅供参考),不保证最终按此数量采购,实际订货以日常申请单为准。

反光镜   直径59cm(附图)    136套  

(二)项目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符合图纸要求

(三)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日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限)

此次招标是年度价格,有效期一年,中标期间价格不作调整,根据日常生产需求供货,每次发出订单后10天内送货

(2)交货地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村滨江路100号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符合产品包装要求,所报价格包含包装及运输费用

(五)质量要求、质保时间及验收标准

供货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合格证、质保书齐全。

(六)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三个月内付款至97%,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均以电子票据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包含这几点内容:

6.1招标人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并收到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全额商业发票)后【 90 】天内提交支付合同价款的【 97 】%的流程;

6.2剩余的【 3 】%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本项目约定的质保期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期届满之日起【 30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流程;
    6.3付款前需中标人提供13%增值税发票;

6.4若中标单位有现金要求,在招标方现金充裕的情况下,按付款金额的1%进行扣点。

(七)其他重要说明

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招标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6)相关资质或代理证书 

(7)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14时至2024年4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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