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3,1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监护仪

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6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1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自动排痰机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2-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智能督灸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

-

2-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经皮神经电刺激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6,400.00

-

2-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2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7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