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2024年零星宣传物料印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3、标包5)(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2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2024年零星宣传物料印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3、标包5)(第二次)

2、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0392

3、项目概述:采购零星宣传物料印制服务。

4、采购内容: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征集、遴选出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商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为我司本部、各县区分公司提供零星宣传物料印制服务。本次纳入采购范围的零星宣传物料印制包括:单张、折页、海报、喷绘、不干胶贴、展架、邮车广告、横幅、杂志、目录及个性化等印制类的宣传物料,用于业务宣传等。

5、项目划分标包:按照以市、县区分公司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对标包3、标包5重新招标,供应商可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兼中2个标包。

包号及名称

包预算(含税)

入围供应商数量

标包3:惠东县分公司零星宣传物料印制服务。

20万元/年

1家

标包5:龙门县分公司零星宣传物料印制服务。

13万元/年

1家

6、采购预算:年度预算合计约155万元(含税),其中:城区分公司(含中国邮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本部,市分公司本部、直属单位)77万元、惠阳分公司28万元、惠东分公司20万元、博罗分公司17万元、龙门分公司13万元,据实结算。合同期2年。

注:(1)供应商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7、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能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或以上专业广告宣传物料印制服务同类项目经验(注:须提供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纳入统计)。

(四)供应商须承诺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惠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七)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采购人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1、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2、出现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的;3、因自身原因严重违约或中止合同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如曾出现过以上情况并被采购人记录在案的,以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十)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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