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标包三:小型客车)采购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24ZFJ000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

(三)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四)本次招标各标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和一名中标备选人作为旧车报废处置回收商及备选回收商,在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相关下属及托管单位的旧车进行报废处置。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招标内容

标包号

车辆类型

预计旧车报废数量

2024-2025年旧车报废处置

小型客车

1434辆(其中广州属地旧车1351辆,佛山属地旧车83辆)

1.以上数量仅为预估数,委托单位及招标人不保证每批次的报废车数,具体由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废处置,按实结算(其中标包三预计约有1240辆车需优先进行二手车处置,如整车销售交易失败,则再进行车电分离处置),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车辆所属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交车报废管理另有要求的,委托单位有权按其管理要求另行组织招标。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共分四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

3.本项目各标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和一名中标备选人。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备选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由委托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具体旧车报废处置合同。招标人与中标备选人签订的框架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的框架合同提前终止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2)招标人向中标备选人送达合同生效通知;

(3)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备选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

4.在招标人与中标备选人签署的框架合同未生效前,招标人与中标备选人属于非业务合作关系,招标人不承诺就该项目与中标备选人发生任何业务及资金往来。

5.本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终止:

(1)中标人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

(5)达到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机动车回收报废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明(投标人应保证相关资质在资格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发现投标人在资格有效期内存在资质失效或不满足国家关于车辆报废回收经营企业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具有从事车辆回收拆解工作的经验(至少提供2022至2023年不少于一份的报废车辆回收合作协议)。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